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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湖滨路621号苏豪国际B-2115

      海康人寿“康爱一生”是一款3.5%利率的专业抗癌保险,价格低保障全,除了能够针对恶性肿瘤提供100%基本保险金额的“癌症关爱保险金”保障,还特别设置了“轻症癌症保险金”项目,为那些罹患原位癌等属于早期、治愈率高、治疗成本低、对身体伤害小的轻度恶性肿瘤患者提供相当于20%的基本保险金额的保障。

     

    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康爱一生

    产品公司:海康人寿

    公司介绍: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AEGON)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各出资50%组建而成,于20035月正式获得营业执照.

     

    产品特色

    1.保费低:只需投入少许的保费就能获得高额的保障,质优价廉,称心如意。

    2.保障长:保障终身,一次投保,可真正保障人生下伴场,让您倍感安心。

    3.范围广:针对恶性肿瘤的专项保障,不限定恶性肿瘤的部位,同时提供包括轻症4癌症的癌症专项保障,确诊即付,悉心呵护您的健康,为您的健康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4.服务多:含有健康关爱服务,提供电话医生、门诊协调、全程导医、住院协调、专家二次会诊服务,全面关怀所需。

    增值服务"关爱服务123"

    “一个电话”:拨打专线 400-620-1800 ,十年临床经验主治医师及以上资质专家一对一解惑答疑。

    “两次诊断”:根据保额不同,国内外专家二次诊断,由癌症领域的国内外专家出具有详细疾病分析、诊断以及治疗方案的报告。

    “三个省心”:根据保额不同,提供全程导医、住院协调、特需专家门诊协调。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30-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缴费期限:趸交、5年、10年、15年、20

     

    保险责任

    保障内容

    险责任

    保险金额

    保障说明

    轻症癌症保险金 保险金额*20%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一年后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轻度恶性肿瘤,则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癌症保险金”予被保险人,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癌症关爱保险金 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一年后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则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关爱保险金”予被保险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 已交保险费的105%与现金价值的较高者 若被保险人身故,则保险公司按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105%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高者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效力终止。
    等待期内确诊 已交保险费的105%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日起一年内首次发病,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首次罹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或轻度恶性肿瘤,则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105%,合同终止。

    康爱一生等待期为一年。 等待期内确诊轻度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给付累计已交纳保费的105%

     

     

    投保示例 

    示例一:王先生为他刚满月的儿子投保海康“康爱一生”终身防癌疾病保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交费20年,每年缴费2150元,共交费43000元,可享有如下保障内容:

    1.轻症癌症保险金:50万*20%=10万(给付仅限一次,合同继续生效)

    2.癌症关爱保险金:50万(给付完毕,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105%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的较高者(给付完毕,合同终止)

    注:若等待期内确诊轻度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则给付累计已交纳保费的105%,即2257.5元,合同终止。


    示例二:30岁的王先生为自己投保海康“康爱一生”终身防癌疾病保险,保额金额为100万元,交费20年,每年缴费13500元,共交费27万元,可享有如下保障内容:

    1.轻症癌症保险金:100万*20%=20万(给付仅限一次,合同继续生效)

    2.癌症关爱保险金:100万(给付完毕,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105%和身故时的现金价值的较高者(给付完毕,合同终止)

    注:若等待期内确诊轻度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则给付累计已交纳保费的105%,即14175元,合同终止。

     

     

    免除责任   

     

     

     

     

     

    身故保险金责任免除  

     

     

     

     

     

    1. 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癌症关爱保险金”和“轻症癌症保险金”的责任免除
     

     

     

     

     

     

    1. 身故保险金责任免除中的第1项、第4项至第7项;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4.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投保费率查询

      

     

     

     

     

     

     

    资料下载

    海康「康爱一生」终身防癌疾病保险条款 

     

      

    海康「康爱一生」终身防癌疾病保险费率 

     

     

     

    海康人寿 康爱一生 防癌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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