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某冲压件厂7级伤残
无锡某冲压件厂于2012年7月投保,人数130人,其中有社保人员50人,人均保费468元,无社保人员80人,人均保费998元,总保费103240元。员工吴某有社保于2012年8月9日在中作中左手被机器压伤,经鉴定为7级工伤,其工资为3000元,住院46天,医院建议休息60天,医疗费发票金额24675元,住院伙食补助100元/天,后吴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核实,本案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按保单约定给予理赔。
损失理算
1.医疗费:发票金额24675元,因吴某有社保,社保报销20145元,剩余4530元公司予以理赔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46天,赔付标准100元/天,理算金额4600元
3.误工费;误工天数106天,赔付标准3000元/月,无免赔天数,理算金额10600元
4.伤残赔偿金:7级伤残,2013年3月离职,离职时年龄25岁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级伤残,按保单约定核定30000元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0*4293=85860元
误工费及两个一次性合计126460元,按被保险人实际支付126460元核定
总损失合计:135590元
赔付金额为135590元
同类文章排行
最新资讯文章
- “2019年寿险开门红启动大会”圆满拉开序幕
- “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2019年度寿险开门红筹备”会议圆满召开
- 保监会“1+4”系列文件应知应会要点(下)
- 保监会“1+4”系列文件应知应会要点(上)
- “爱生活·爱健康”客户服务节,圆满落幕
- 江苏统一保险代理有险公司2017年度半年度总结会圆满召开
- 7.8保险公众宣传日——远离贫困,从一份保障开始
- 统一代理第一期客户服务节专题沙龙,圆满成功!
- 热烈祝贺统一代理荣获“诚信经纪人”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 统一保险代理寿险交流会在江阴分公司顺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