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对保险法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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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网责任编辑: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3-06-17 09:12:00
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的行为的追认。
作为专业的保险代理人,我们在展业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如实告诉,订立保险合同时要由客户亲自签字或盖章确认,以名产生不必要的保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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